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10月16日,学校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刘炼秋带队,后勤管理处、科研处、保卫处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刘炼秋副处长一行先后检查了学校医疗废物暂存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暂存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对现场环境、设备设施、处置情况、台账等情况进行详细督查。
刘炼秋副处长强调,校园环保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交接和台账登记工作,确保环境安全,避免校园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守护师生生命安全。